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年第四季度,成都市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继续强化广告监管工作,针对重点媒介、重点领域,有的放矢,加大打击力度,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震慑违法行为,现将近期依法查处的一批违法广告案件中的典型案例公告如下。
一、成都金瑞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发布媒介:印刷品
当事人在“金科博翠湾”项目售楼部内摆放含有“版块双地铁贯穿,半小时可达天府广场”“约15分钟到三环”“风险小、收益高,稳定且变现能力强”内容的展板。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二)项“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的规定。年10月,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0万元。
二、成都成华华蜀眼科门诊部违法广告案
发布媒介:互联网
当事人为提高就诊率,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