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啦,放假啦!经过一学期的努力,同学们成绩一定提高不少,那眼睛的视力情况呢?保护视力,从小做起,趁着放假,医院,给眼睛做个视力检查。
下面让我们来看一组数据:
近视现况:“中国青少年眼健康状况调查报告”数据显示:76.5%的孩子在近视发生后都出现了度数增长,其中度数出现大幅度增长的比例高达20.8%,而高度近视患病率也高达20%。如果不及时进行科学干预,预计到年我国近视人口将达数亿人。而高度近视问题更是越来越突出,已成为我国致盲性眼病的主因。
看到这些数据后,作为家长们心里应该敲响警钟,在孩子近视的道路上做到防、治、控。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那么我们应该先了解一些儿童眼睛屈光不正的知识。
屈光发育的过程
在人的屈光发育过程中,从出生至3岁是一生中屈光度数变化最快的时期,初生婴儿中大部分为+1.50—+2.00D的低度远视,伴随成长,角膜曲率逐渐平坦,眼轴逐渐延长,至学龄前逐步完成正视化的过程。因此,0—3岁是视觉发育最关键的时期,0—12岁则为敏感期,对敏感期的儿童进行科学的屈光检查,并及早、准确矫正屈光不正,定期随访,将有助于减少屈光不正未矫正及近视增长过程所导致的眼部并发症,降低高度近视所至的风险。
屈光不正的矫正原则
近视:≤-3.00D为低度近视,-3.00D…-6.00D(包含-6.00D)为中度近视,>-6.00D为高度近视。
近视配镜基本原则是选用最低度数的负透镜使患者获得最佳的矫正视力,不同年龄段,处理原则有所不同。
a、婴幼儿时期(0-2岁):使用强力睫状肌麻痹剂进行屈光检查,确诊后,低中度患者先观察,高度近视患者可采取部分矫正的处方。
b、学龄前时期(3-6岁):应用睫状肌麻痹剂验光后给予适当矫正,<-1.50D的低度近视,仍以观察为主。
c、学龄期、青春期(6-18岁)完全矫正,避免过矫,定期复查,排除眼病可能。
远视:≤+3.00D为低度远视,+3.00D…+5.00D(包含+5.00D)为中度远视,>+6.00D为高度远视。
远视的配镜基本原则是选用使患者获得最佳的矫正视力的最高度数的正镜片,不同年龄段,处理原则有所不同。
a、婴幼儿时期(0-3岁):使用强力睫状肌麻痹剂进行屈光检查,眼位正常的、低中度患者不予以矫正,高度远视患者可采取部分矫正的处方。如果患者有斜弱视,足度矫正。
b、学龄前时期(3-6岁):轻度远视可不予矫正;轻中度远视伴随高AC/A比,已造成内斜的,足度矫正;对于不存在双眼视异常的中高度患者,适当欠矫、尽快治疗弱视。
c、学龄期、青春期(6-18岁):对有视疲劳的患者,开具矫正显现远视的近用处方;有内斜的患者,尽量足矫,对无上述情况的低度远视患者,不予矫正。
散光:<+1.00D为低度散光,+1.00D…+2.00D为中度散光,+2.00D…+3.00D为高度散光,>+3.00D为重度散光。
a、婴幼儿时期(0-3岁):低度散光一般不矫正,定期观察,中高度部分矫正,如果患者有斜弱视,足度矫正;
b、学龄前时期(3-6岁):尽量完全矫正,适当欠矫,以减少弱视发生;
c、学龄期、青春期(6-18岁):如不能适应全矫,可低矫过渡,再逐渐全矫。
“给孩子一双慧眼,让他们看的更远”,趁着寒假,赶医院视力体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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